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转移衔接重复缴费部分如何处理
时间:2023-05-05 11:51:24 11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近期,部分群众来电咨询,之前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想要办理转移衔接,对于重复参保缴费的部分应当如何处理?

答: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48号)规定,参保人员办理衔接手续时,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下同)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其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的征地补贴本金退还本人;享受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的残疾人,其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本金和集体补助本金退还本人,代缴部分不予退还。参保人员重复缴费时段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含征地补贴)退还本人后,其未重复缴费的时间累计计算到年,不满1年的不予计算。

全文4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养老保险 最新知识
针对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转移衔接重复缴费部分如何处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转移衔接重复缴费部分如何处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