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伤碰瓷人员应否担责?
时间:2023-05-20 22:32:36 22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驾车撞伤碰瓷人员应否担责

如果被害人是故意撞你车的,不管其是碰瓷人员还是非碰瓷人员,你都不应承担责任。但前提是你必须属于正常行驶,不存在超速、违规等问题。想证明对方是否属于故意行为,可以通过你驾驶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或事发地的监控,它们可以还原事实本来面目,能够反映出对方是否属于故意行为。

如果确实是对方故意行为,那你就不必担责。即使对方将你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那你也不必担心,因为你没有过错,又是对方故意造成的,所以你就没有义务去为对方故意行为而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碰瓷属于敲诈勒索还是诈骗

“碰瓷”的定性,应定敲诈勒索罪为宜,而不是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迫使其交付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在犯罪构成特征方面有相同之处。区别在于犯罪客体与犯罪客观方面的不同:

1、在犯罪客观方面,诈骗罪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进而骗取财产;敲诈勒索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向公私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强索财物的行为。

2、在犯罪客体方面,诈骗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敲诈勒索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仅仅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还危及公民的人身权益或其他权益。

近年来,“碰瓷”违法犯罪案件频发,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碰瓷”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益和安全感,而且还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致使一些群众遇有老人倒地等情形不敢救助,有必要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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