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的爱车被警方依法暂扣,您可考虑向相关的警察监管部门进行申诉并要求行政复议。
但需明确指出,除非存在无有效驾驶证、未悬挂号码等违法行为,或须借助检验鉴定技术手段以查明事实真相,否则警方无权非法持有涉及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辆。
另外,对于因检验鉴定目的而暂扣机动车的时效性规定如下:
警察部门必须在交通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落实相关委托手续;而被委托的检验鉴定机构则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相关鉴定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七条:
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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