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过户的办理流程如下。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立契;缴纳税费;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北京房产过户给子女如何办理
北京房产过户给子女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业主身份证、房产证,子女监护人的身份证、监护证明,子女的身份证到市房管中心办证大厅一楼进行登记;
2、之后城市房管中心工作人员会到房主家里对该房进行测量,根据房屋面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缴纳契税和地税;
3、双方本人持各自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以上材料到市房管中心办证大厅办理过户手续。
一、房子过户的条件:
1、房屋产权清晰,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权等;
2、过户房屋符合转让规定,房子出售符合政府限售政策等;
3、购房者需符合规定受让该房屋,购房者需符合当地购房条件。
二、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2、过户登记申请书;
3、房屋的产权证明;
4、土地使用权证;
5、登记原因证明文件。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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