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无效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支付的货物、款项、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跑的;
5、以其他方式骗取对方财产的。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财产,数额较大。
什么情形属于合同诈骗罪?
1、行为人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了欺诈手段。
3、合同诈骗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合同”主要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各类经济合同,如供销合同、借贷合同等。只要行为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中,其行为具备以上特征,即构成合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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