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本身不是独立的罪名,对防卫过当应根据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客观上造成的具体危害结果来确定罪名。
从司法实践来看,防卫过当行为触犯的罪名主要有(间接)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间接)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如果最终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的,按照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对于防卫过当构成犯罪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确定何种情况下减轻、减轻多少,何种情况下免除处罚,一般应当综合考虑防卫的具体目的、过当的程度、罪过形式以及防卫行为所保护权益的性质等个方面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全文4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