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超过三万不要坐牢,因为彩礼超过三万并不涉及刑事犯罪的,是不会坐牢的。彩礼的数额法律并没有规定,具体多少由当事人决定,只要没有其他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彩礼超过三万并不会违法。
一、女方不返还彩礼会坐牢吗
女方不返还彩礼不会坐牢,彩礼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女方应当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没领结婚证彩礼需要退还吗
没有领结婚证彩礼不一定要退还,只能说此种情形满足彩礼被退还的条件,若是满足条件,但是男方并没有提出退还请求,那么对于之前收取了彩礼的女方来说,当然可以选择退、或者是不退彩礼。
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返还彩礼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2、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3、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6、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三、彩礼法是否取消
没有取消。
1、要彩礼是不犯法的,国家目前的态度是不支持也不禁止的态度。
2、之所以会出现收彩礼犯法这个乌龙,主要是因为有人对法条有曲解,认为禁止借婚姻索要财物,就是不能要彩礼,实际上是两种概念。
3、法律没有禁止彩礼,而是禁止借婚姻来索要财物,适当的数额彩礼是被允许的,只要是两方商议后都同意的彩礼不会违法,除非有骗婚的行为。
4、国家列出此等条例只是对于天价彩礼,攀比之风等恶劣行为进行整治,提倡男方按照当地习俗以及自身可承受的彩礼数目,自愿付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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