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在什么环节提出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必须要在司法部门受理和审判刑事争端案件之后、做出最终判决之前,提出相关申请。
有资格发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第一审判决结果公布以前还未提出的,将无法再次发起此项诉讼。
然而,当事人仍然可以在刑事判决正式生效之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预审以及审查起诉环节中,如果享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权利的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请求,并且该请求已经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进行了详细记录,那么在刑事案件正式提交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应该按照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予以受理;若经过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协议且已经履行完毕,但是被害人依然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那么人民法院同样可以对此类案件进行受理。
2、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1)因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
(2)因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构团体等。
(3)当被害人属于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他们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当被害人不幸离世时,其近亲属可以代表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如果涉及到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可以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刑事案件公诉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吗
在刑事诉讼的范畴内,若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罪行遭受了财物上的实质性损失,则其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均享有发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然而,若被害人不幸离世或失去了行为能力,那么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近亲属也具备提起此类诉讼的资格。
在符合附带刑事民事诉讼的条件时
(一)起诉方需满足法定条件;
(二)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方;
(三)需要提出具体的赔偿要求及相关事实与理由;
(四)该案件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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