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在离婚时一般不可以退还,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结婚后离婚的彩礼钱归谁?
结婚后离婚的彩礼钱一般归女方,但是存在以下情形的,男方可要求退还彩礼: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结婚三年离婚后的彩礼由谁
彩礼属于我国的风俗习惯,离婚时女方不用退还;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三、结婚结婚不了同居彩礼可以退回吗?
结婚了未同居彩礼一般情况下不应该退回,但是双方离婚确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的那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彩礼,如果对方不返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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