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被扣12分后超过一年没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通过考试合格之后才能再次领取驾驶证。
驾驶证扣分超过12分人如何处理
一、驾驶证扣分超过12分人如何处理
1、驾驶证扣分超过12分以后,车主需要在15天之内前往驾驶证核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内去参加七天时间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方面知识的学习。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二、扣12分的违章有哪些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20以上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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