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承包土地被霸占数年怎样解决这一问题
1.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2.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
3.收集侵权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
4.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应申请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时应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
调解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耐心的说服工作,讲明利害关系;
3.既要符合法律法规,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
4.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征收赔偿标准
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依法征用的赔偿标准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三、农村承包土地合同怎么写
土地承包合同应该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住所、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
2.转让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
3.流转土地用途;
4.转让价款;
5.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6.违约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七条 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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