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要求陪护的情况,我们完全能表示理解;
然而对于那些过于苛刻的要求,我们则无法满足。
如果由于自身原因,确实无法提供陪伴服务,您可以考虑雇用一名专业护工或者在稍后将相关费用一并结算给他们。
我们深知此事所涉及的赔偿问题,但在处理这件事时,我们应该保持冷静,不必着急解决。
等到对方提出具体诉求时,再进行友好协商即可。
至于那些无礼过分的要求,我们无需理睬。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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