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法人变更手续:
第一步:申请民办培训学校进行变更需认真学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师法》、《北京市民办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设置标准》及相关法规制定。经民办培训学校决策机构2/3以上人员参加讨论通过,并形成决议,修订学校章程。由学校的决策机构提出正式申请。第二步:填写民办培训学校变更登记表(网上填表)。内容包括:变更校名、变更办学地址、变更章程、变更举办者、变更办学层次、变更学校办学内容、变更回报比例、变更法人、变更校长、变更决策机构负责人及成员、变更开办资金、增设教学点。第三步:(以变更学校名称为例)
(1)受理: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构的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和补正申请材料,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西城区教委民教科将按照行政许可受理或不受理,行政机构加盖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民教科公章的书面通知书。
(2)审查西城区教委民教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审查期间,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西城区教委将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符合听证条件的,西城区教委将召开听证会进行听证。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行政许可期限内。(五个工作日)
(3)审批:西城区教民教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对批准的民办培训学校将依法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对未被批准民办学校西城区教委将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书。第四步:申请人接到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后,带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和校章及财务专用章到西城区教委民教科办理变更手续。第五步:申请人持办学许可证副本、法人证(正、副本)、变更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及相关材料到西城区人事局编制办公室或西城区民政局社团办公室办理法人证变更手续。西城区人事局编制办公室电话:66206198地址: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20号(西城区社保大厦6层609室)西城区民政局社团办公室电话:83975228地址:西城区南菜园街51号(原宣武区政府2号楼7层724)第六步:申请人持办学许可证副本、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变更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及相关材料到西城区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变更手续。西城区技术监督局电话:82141537地址: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行政服务大厅内)第七步:申请人持办学许可证副本、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法人代码证副本、变更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及相关材料到西城区地税务局办理相应变更手续。第八步:申请人持办学许可证副本、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变更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及相关材料到本校的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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