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赌博吞噬的灵魂
沙坪坝区国土资源分局资产地籍科原副科长丁长凯诈骗案
丁长凯,男,1973年11月14日出生,中共党员,汉族,大学文化,2003年6月任重庆市沙坪坝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资产地籍科原副科长。
犯诈骗罪的主要事实:
2004年3月,重庆市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路工程公司)因企业改制向沙坪坝区国土分局申请将位于该区的4块土地由划拨地转为出让地,沙坪坝区国土分局予以受理,并由该局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的丁长凯具体经办该项业务。按规定测算,公路工程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为295.871万元。丁长凯因参与赌博欠下巨额赌债,遂产生了侵吞公路工程公司土地出让金还债的想法。为此,丁要求公路工程公司委托由自己和该局土地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张犁(另案处理)合办的顶加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加公司)代办此项业务,并许诺可以将土地出让金从290多万元优惠至250万元。公路工程公司于2004年5月31日与顶加公司签订了委托合同,委托顶加公司代办公路工程公司的土地出让手续,代办包干费人民币250万元。当天,公司工程公司向顶加公司预付款80万元。
2004年11月,丁长凯为了占有尚未支付的170万元出让金,利用在市局挂职从事权籍工作之便,在国土证上偷盖印章,伪造了公路工程公司4块出让土地的国土证,然后指使张犁用其保管的未盖印章的空白重庆市非经营性结算统一收据,采取头大尾小、私刻市局财务专用章的手段,伪造市局收取土地出让金的收据,骗取余款170万元,用于归还赌债(丁长凯与张犁共计骗得250万元,丁长凯实得赃款225万元)。2006年1月20日丁长凯迫于压力到沙坪坝区检察院自首。7月2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丁长凯有期徒刑10年,罚款10万元。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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