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层面下如何解决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
3.仲裁解决。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解决。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哪些民事案件法院不受理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
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8.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请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
9.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或申诉;
10.下列再审申请不予受理:
(1)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2)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
三、民事纠纷起诉流程是什么样的
1.提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都是在向法院申请相关起诉时,必须需要填的东西,一般来说都是出现在民事相关案件之中。双方只需要明确在进行争论和所求的是什么,然后向法院进行说明,法院会根据实际相关情形来进行相关的判决。判决完成之后,如有不服可以继续进行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九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n拘传应当发拘传票。\n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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