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哪些损失?
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的财产损失如下: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的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根据交警部门规定,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要在10日内完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交通事故导致乘客死亡的,所赔偿的不仅是车辆的损失费,还包括受害者的死亡赔偿金,营养费,误工费,医疗费等。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需要在10日内完成,是由交警部门到现场勘查之后作出的,在认定书中要有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调查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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