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车撞面包车致2人死亡,交通事故致死怎么赔
3月17日消息,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发布通报:3月16日18时许,在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纳赤路19公里+800米处一辆货车失控侧翻后撞向停在路边的面包车,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通报发出后,相关视频在网络流传,引发舆论热议,不少网民关心出事面包车是否为校车、人员具体伤亡情况等问题。
据泸州市纳溪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出事面包车系一辆长安牌私家面包车,并非网传校车。该车从纳溪区打古镇到合江县九支镇,车上载有6名未成年人,其中2名为面包车司机小孩,其余小孩为同村邻居小孩。
货车发生侧翻后,撞向停靠在路边的面包车,45岁的货车驾驶员受到轻伤,面包车内一名13岁男生和一名6岁女生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4名未成年人受伤,一名路人受伤,面包车司机因下车帮邻居买鱼不在车内未受伤。
交通肇事致未成年人死亡需要赔偿以下项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食宿和误工费。抚养费是案件的关键,看他近亲属目前是否属于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肯定则可能会支持,否定可以不支持。
死亡赔偿金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
丧葬费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乘以6个月;
一般情况下造成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5万元;
交通费凭票赔偿;
当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职工平均工资以当地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
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三、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n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n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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