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数量多、规模小、人员整体素质低、无序竞争等问题,究其法律方面的原因,应在于资格准入标准不一、多头监管、部门分割等。因此,从法律方面来探讨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分散设置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目前,我国主要有6种招标采购代理资质。
一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按照2007年(原办法为2000年制定)修订后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负责认定。该资质业务范围为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二是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2009年修订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负责认定。该资质业务范围为: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以及与上述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代理业务。
三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资质。由商务部按照2012年制定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负责认定。该资质的业务范围为:10大类79项进口机电设备的国际招标业务代理。据商务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208家,其中甲级105家,乙级26家,预乙级77家,2010年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委托金额391亿美元,累计中标金额322亿美元。
四是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2012年制定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负责认定。该资质的业务范围为:受招标人委托,从事中央投资项目的项目业主招标、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招标、政府投资规划编制单位招标,以及项目的勘察、可行性研究、设计、设备、材料、施工、监理、保险等方面的招标代理业务。中央投资项目,是指使用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以及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2010年8月发布的《2010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资格延续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全国共有215家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其中甲级61家,乙级110家,预备级44家。
五是科技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由科技部于2001年制定的《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资格认定暂行办法》负责认定。该资质的业务范围为:国家科技计划中重大科技项目和行业、地方科技项目招标代理。
六是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由财政部按照2010年修订通过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负责认定。该资质业务范围为:接受政府采购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委托,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代理业务。
此外,在政府采购领域,还有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该类机构是非营利的事业法人,其资格无需认定,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其业务范围为: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实施集中采购,对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委托,实施采购。
上述多部门审批代理资质、多头监管的问题导致从业人员资格准入难统一、加剧专家库分割、增加代理成本、代理市场竞争过度等问题,从法律层面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准入进行清理、统一标准、提高门槛已经成为一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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