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质押贷款概述及个人房产抵押贷款问题
时间:2023-06-15 18:25:18 11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质押物范围

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由我行签发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折)、1999年(含)以后我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含电子记帐式:目前电子记账式国债由于系统问题无法作质押贷款)国债、柜台记帐国债(目前柜台记账式国债由于系统问题无法作质押贷款)或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目前我行尚未与任何一家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因此他行储蓄存单(折)暂不能在我行办理质押贷款)。

二、借款人的条件

1、申请贷款时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质押物;

4、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贷款综合账户;

5、电子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的借款人还须为电子银行个人注册客户,并拥有电子银行个人客户证书。

6、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借款人应提交的资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由我行签发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折)、1999年(含)以后本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或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

3、若以第三人有价单证质押的,须提供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同意质押的书面授权书。

4、电子银行申请个人质押贷款的借款人还须为电子银行个人注册客户,并拥有电子银行个人客户证书。

四、贷款金额

贷款额度最低5000元,且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质物金额的90%。且单笔贷款金额及同一客户贷款额不得超过授权限额。其中,电子银行个人质押贷款每笔贷款额度起点为10000元,且单笔贷款金额及同一客户贷款总额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五、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个人房产抵押综合消费贷款

一、借款人条件

1、23周岁(含)至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本市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有固定住所;

3、申请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本人或家庭月收入不足5000元的(含),月还款额不应超过其月收入的50%;

5、月收入高于5000元的,月还款额不应超过其月收入的70%;

6、能够以合法有效的房屋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7、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遵纪守法,没有违法及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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