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后被告可以拘役吗
刑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理后,可不可以判处被告人拘役,要依据具体案情而定,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可以判处有罪,符合拘役情形的,可以判处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二、拘役具体是如何执行的
1、拘役刑不在监狱执行,而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执行。
2、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每月可回家一至二天,而且可酌量发放给劳动报酬。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回家的天数,应当计算在刑期之内。
同时要组织他们参加生产劳动,并根据他们的劳动表现,等情况酌量发放给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规定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不是必须发给报酬。
这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同工同酬的规定,是有差别的。
3、被判处拘役刑的犯罪分子,其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之前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适用拘役的,可以判处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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