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关于误工费的证据有哪些?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因此,首先核对误工时间主要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参考标准,情况严重持续误工的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其次收入状况有固定工作的按照实际减少的计算。
如果受害人有固定工作,需根据情况提交以下证据:
1、劳动合同、工资明细;
2、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3、用人单位出具的因误工收入减少的证明;
4、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月收入超过3500元的,受害人应出示完税凭证。
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如个体户、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待业青年或在校学生等),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收入清单,否则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二、退休人员是否有误工费?
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三、误工费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误工费的标准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依据,这包括全日制收入和兼职收入两部分,但计算的标准有所不同。
(1)全日制收入以受害人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为标准,但不得超过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除此之外,如果受害人因为受伤可能会丧失年终奖或奖金,也可以将相应的费用算入误工费。
(2)兼职收入按照无固定收入来计算,具体是指以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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