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纠纷和诈骗的不同点有什么
1.两者的含义不同。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主观目的与客观手段不同。诈骗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而经济纠纷不是;客观手段中,诈骗采取的是欺骗或隐藏事实的手段,而经济纠纷是正当行为。
一般经济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中的一种,因此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但也不排除行为人在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这种情况下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则会被认定构成诈骗罪。
二、经济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1.和解
当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分歧意见,当事人在充分协商和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合解。当然,这种和解不能违反法律、政策和公共利益。
2.调解
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了合同争议,彼此又不能达成和解,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的上级单位,合同仲裁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主持进行调解,从而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3.仲裁
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依据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它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审判
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济合同纠纷,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可以依法对其作出裁定或判决。
三、经济纠纷胜诉后如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后,当事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胜诉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1.胜诉方可以直接向败诉方要求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2.败诉方拒不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采取划拨、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实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内容。胜诉方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败诉方的财产线索以利于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n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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