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签署前应留意的事项有哪些
时间:2023-10-23 23:57:27 19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签署前应留意的事项有哪些

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2.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相关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证件;

3.严格审查分包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情况;

4.联系分包人单位,到分包人单位办公地点进行现场考察确认。

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劳务分包合同满足以下条件有效: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

“违法分包”、“转包”和“将工程肢解分包”的行为是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是效力强制性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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