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费的法律性质是什么,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如何结算
时间:2023-05-06 09:33:03 49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精神损失费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精神损失费的法律性质如下:

1.精神损害赔偿仍然以财产方式作为主要救济手段。

就广义而言,精神损害赔偿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但其中最主要、最基本的救济方式是赔偿损失。

2.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功能仍然是填补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具有多种功能,如补偿功能、惩罚功能、抚慰功能、调整功能,等等,但是作为财产赔偿,其基本功能必然是填补损害。就财产损失而言,赔偿的目的完全着眼于填补损害。

3.我国民事立法明文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之一是赔偿损失

二、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如何结算

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结算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精神损失费最少多少钱

精神损失赔偿最少是多少钱是没有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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