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认可等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或者共有财产归各方所有的,双方应当约定清偿共有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对方知道的,以夫妻个人财产清偿债务。
夫妻离婚财产转移要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一方将财产转移的,另一方应当及时向法院反映对方的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经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对转移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已经掌握了隐藏财产的地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便于今后财产分割后的执行。法院也可以因一方有转移、隐匿、挥霍、变卖财产的行为,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让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全文4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