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行包括几个阶段
行政执行包括了三个阶段。
1.执行的准备阶段,包括计划准备、法规准备、组织准备、物财准备以及技术准备。
2.执行的实施阶段,包括执行政指挥、行政控制、行政沟通、行政协调等。
3.执行的监控,包括执行监控的类别(内部监控和外部监控)、执行监控的环节。(第一个环节是明确执行标准,只有使执行标准更为明确、更具可操作性,才能对执行过程实施有效的监控;第二个环节是用执行标准衡量执行绩效,以确定执行质量偏差及其性质;第三个环节是采取相应措施,或是对执行的主观方面或是对执行的客观方面纠正偏差。)
二、行政处罚谁决定谁执行
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决定和执行。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委托实施行政处罚。授权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三、行政处罚做出后申请复议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做出后申请复议的期限是六十日。行政处罚做出后在六十日内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一般可以自知道该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全文6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