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司机对于本来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不敢轻易去“私了”,担心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就在事故现场耗着等交警来处理,也不敢轻易挪开事故车辆。对此,虽然保险公司理赔时需要车主提供事故证明材料,但并不仅仅只有事故责任认定书才可以作为事故证明材料,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以及现场采集的可还原事故现场的信息同样也可以作为事故证明材料。
车祸保险理赔:
1、报案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话,那么想要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就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时还要按法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但最重要的就是执法人员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一般责任不同,所申请的的赔偿费用就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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