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土地流转,又称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地转包,是指承包一方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流转形式。
2、土地承包期间,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第三人,此时承包权法律关系不变,发生土地征收时根据法律法规应当分配的土地补偿款仍由承包权人取得。当然,基于民事法律关系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当事人也可以在法律的框架内自由约定权利义务的归属
土地转包是否合法
1、合法的。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属于国家所有而由农民集体长期使用。土地的概念是广义的,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面等。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集体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发包给村民,村民就享有土地的使用权。
2、“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3)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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