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妇离婚时可以分到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取得的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家庭主妇也会享有一定份额,在离婚时可以予以分割。法律也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家庭主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等分割,具体由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应当按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同时,因家庭主妇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方面承担更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对方要求赔偿,对方应给予赔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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