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非法集资四个特征分别为:一是传统的主导型案件占比下降。虽然近两年传统的保险从业人员假借保险单证、印章犯罪的主导型案件依然多发,但案件数量少于参与型案件,占比有所下降。二是参与型案件占比上升。近两年保险从业人员以非保险身份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的参与型案件增速迅猛、占比上升,成为主要的案件类型。三是被利用型案件风险加大。一些外部投融资机构利用保险产品或保险公司名义对外虚假宣传、夸大保险责任。四是新的作案手法时有出现。个别单位以投资相互保险为名,涉嫌非法集资。例如某国民互动保险加盟方案推出互助计划,以投资收益吸引投资人,明显与互助保险宗旨相悖。去年,保监会下发了系列文件。包括《中国保监会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报送为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保险保障业务有关情况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同时,针对保险营销人员是高危涉案人群,投融资领域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非法集资向保险业渗透、传递,参与型案件多发的态势,组织12个重点地区、13家重点机构开展反非法集资专项风险排查,重点排查“精英”营销员群体、基层高管人员参与非法集资风险,及时防范化解了风险隐患,落实“打早打小”要求。
保险业务员作假骗保60万
两年间该业务员作案20余起,日前领刑13年
时报记者关帅屏通讯员邓治军报道
某保险公司南海支公司29岁的业务员曾军从2001年到2002年间,先后23次作假骗保60万。日前,法院判处曾军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12万元。
虚构事实骗保
2001年,曾军在为客户曾豪办理保险投保和索赔的过程中取得了曾豪的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保险单,在为其他客户办理工伤险索赔的过程中取得了伤者李全住院收据和疾病证明书,通过一商行老板谭艺制作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害赔偿调解书》,虚构曾豪驾驶机动车在321国道撞伤李全的交通事故向自己所在的公司索赔,于2001年7月骗得保险金16492.83元。两年间,曾军先后19次利用为客户办理保险索赔之机,虚构事实骗取保险公司589724.76元。
实施保险诈骗
2002年4月,曾军制作了桂K712号车假行驶证,到某保险公司三水区支公司投保。2002年6月,曾军利用客户的驾驶证资料,通过谭艺制作了《损害赔偿调解书》、《法医门诊鉴定书》等,虚构区标驾驶桂K712号车在南海丹灶工业大道路段撞伤唐文的交通事故,向三水支公司索赔,骗得保险金45676.97元。
2002年月11月,曾军第4次以上述方式向广州某保险公司骗保时被发现。2003年6月4日曾军被抓获。
二审:15年改判为13年
一审法院以曾军犯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12万元。曾军不服判决上述。二审法院认为,曾军有自首行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改判曾军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12万元。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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