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时居住证办理房东要去吗?
可以去,也可以不去,但是需要提供房产证,并且需要提供租赁合同。
一、哪些人需要办理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
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到余杭区居住,并拟居住3天以上的人员,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天内办理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的新居民,居住时间在15日以下的,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二、办理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居住登记,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采集与其身份相关的信息;申领《浙江省?居住证》,除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外,还应当提交近期相片;不能提交近期相片的,公安机关可以采集其人像信息。
三、居住证件种类及有效期限
分为《浙江省?居住证》和《浙江省居住证》二种证件。《浙江省?居住证》证件有效期为六个月至三年,《浙江省居住证》证件有效期为九年。
四、办理居住登记或申领证件等如何收费?居住登记和《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的颁发或者申领、换领以及变更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哪些情况需要办理居住证件补领、换领及变更等手续
证件有效期满持有人需要继续居住或者证件因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证件持有人应当及时换领新证;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证件丢失的,证件持有人应当及时补领新证。证件有效期内,证件持有人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六、出租房屋登记备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私房出租进行登记备案时,应提交:1.出租人的有效身份证明;2.必要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房屋委托出租的,还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委托出租证明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公房出租进行登记备案时,应提交:
1、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
2、单位介绍信;
3、治安责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七、办理《浙江省居住证》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普通类型。流动人口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在我区申领《浙江省居住证》:1.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在我区连续居住满三年的;2.在我区有固定住所的;3.在我区有稳定工作的;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5.在我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年以上的;6.无违法生育子女行为的;7.无行政拘留及刑事处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但过失犯罪被宣告缓刑的除外。
(二)特殊类型。近三年荣获我区及上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或当选为我区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或经我区人民政府认定属于投资创业或引进人才的流动人口,可以直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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