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10年后父亲要做亲子鉴定
张军与李洁早在10年前就离了婚,目前儿子上中学,随妈妈生活。因亲子鉴定一事,在学校师生中产生传闻,使儿子变得不爱言语,学习成绩下降,思想压力大。张军的前妻李洁说,2009年2月,张军要求法院进行亲子鉴定。随后,经法院传唤,母子俩和张军到一家司法鉴定事务所抽血鉴定。鉴定结果为两人生物学父子关系概率达99.99%,可以认定是亲生儿子。
亲子鉴定之后,不但儿子性格发生变化,我也没脸见人、无法工作,思想压力大。李洁说。她认为张军到处散布谣言,说孩子不是他亲生的,给她和孩子造成极大的伤害,侵犯了两人的名誉权,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李洁请求法院判决张军赔偿母子俩一万元,同时为两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我作为孩子的父亲,有做亲子鉴定的权利,我并没有对原告进行名誉权侵害。对于前妻和儿子的说法,张军并不认同,他认为自己没有散布谣言,并没有说孩子肯定不是亲生的,他只想做亲子鉴定证明一下,而且做亲子鉴定是前妻、儿子都同意的。所以,无需对原告进行赔偿,更不存在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问题。
举证不能母子俩输了官司
法院认为,李洁说前夫到处散布谣言,说儿子并非他亲生,给母子俩造成极大的伤害。但因母子俩无法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张军侵权的事实,母子俩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因此法院对母子俩的主张不予支持。
张军向法院申请做亲子鉴定是他的私权力,通过做亲子鉴定,法院可以查明案件事实,澄清案件双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且并没有因为亲子鉴定而给母子俩造成任何法律上的损害结果,因而也不构成侵权,因此法院驳回了母子俩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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