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有:
1.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台风、海啸等。
2.政府行为。即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因政府发布新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导致合同客观上不能履行。
3.社会突发事件。如战争等社会事件的突然发生,使原定的合同不能履行。而一般的社会骚乱、罢工等应归人意外事件领域,主要由情势变更原则进行调整。
二、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有什么区别
1.表现形式不同,情势变更主要表现为意外事件,物价飞涨、货币严重贬值等,不可抗力主要表现为自然灾害;
2.后果不同,情势变更相对可以克服,而不可抗力不能克服;
3.法律责任不同,不可抗力可以部分或全部免责,而情势变更一般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不可抗力认定条件
1.不能预见。是指对事件的发生不可预见。不能依据当事人自身是否预见到了事件的发生来确定。
2.不能避免。指的是即使当事人预见到了该事件的发生,但是也无法制止其发生。
3.不能克服。指的是对于已经发生的事件,当事人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消除或减弱该事件的负面影响。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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