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具备以下情况时,需及早委托律师,方能保证自己未来利益的最大化:
(一)有较大的伤害,一般为有伤残可能以上(包括死亡)以及与肇事方不能和气协商;
(二)对事故认定书不服且财产损失较大的;
(三)与保险公司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出现以上三种情况之一时,受害人需要及时与专业律师联系,咨询或是直接委托律师代理赔偿相关事宜。
一、车祸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应该如何赔偿
事故发生后,受害人的损害赔偿内容与事故造成的损害直接相关。
具体的赔偿项目有:
1、人身损害:包括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财产损害:直接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
间接财产损失,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对于以上各项损失,在取得相应证明资料后,可与肇事方协商赔偿事宜,如对方不予赔偿,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索赔。
索赔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费用支出发票等,所以,在支出与此交通事故有关的费用时,须注意保存好所有相关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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