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怎样区分
时间:2023-03-18 20:42:01 10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可按以下规定区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一、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规定的

法律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负债属于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原则,但均有例外。

来看看都有哪些例外: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例外

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

当然,该举证责任在债权人。

来看看实际中的例子:

如一方婚前借款用于房屋装修,该房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一方婚前购房借款,婚后该房产成为双方共同财产等。因为婚前夫妻一方的借款婚后转化为双方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或共同财产,故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庭上会对个人债务和婚后债务进行严格的划分的,有的时候,尽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借钱或者说用共同财产去资助自己的亲朋好友,但是根本就没有经过自身同意的这种做法,不仅不能够算作共同债务,在某种程度上还侵犯到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的,但是债务债权的界定是要自己提供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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