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累犯的话,法官在量刑的时候会考虑从重处罚。
《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判拘役是累犯吗
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想问的应该是判处拘役后再犯罪是否属于累犯。依据我国刑法第65条、66条的规定,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认定累犯时,对于一般累犯而言,前后罪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所以被判处拘役后再犯,不可能成立一般累犯。但对于特别累犯而言,则没有刑度的要求,只要前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即可,所以被判处拘役后再犯罪可能成立特殊累犯,依然可能被认定为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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