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性费用。如果造成残疾,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而对于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赔偿金额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
侵害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造成被侵权人死亡、伤残等多种损害后果,同时也可能导致被侵权人、被侵权人近亲属的精神损害,造成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的财产损失。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是指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给予赔偿权利人的赔偿所包含的具体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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