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民事合同的两个步骤是要约和承诺。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人收到承诺时,双方就要订立合同,如收到承诺时已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合同即成立。
一、买卖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订立的程序如下:
1、要约。要约也称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
要约中要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合同应有的主要条款、要求对方作出答复的期限等内容。在要约约定的对方答复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
2、承诺。承诺也称接受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完全同意要约方提出要约的主要内容和条件的答复。
要约人收到承诺时,双方就要订立合同;如收到承诺时已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合同就成立了。
二、合同有效期和约定的有效期一样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以及第四百八十三条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与相对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是要约承诺合意之后的效果,两者的有效期不同,首先时间发生一个在合同成立前,一个在合同成立后。其次,一个约束的是要约本身,另一个约束的合同的效力。
三、要约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要约的成立条件如下:
(一)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二)要约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三)要约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四)要约必须发给希望与要约人签订合同的要约人;
(五)要约应当明确发出;
(六)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约是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体确定内容;
(二)表示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受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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