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把小孩抱给别人抚养可能涉及违法。
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抚养孩子也是做父母的责任。如果因为工作或者某些原因不能直接照顾孩子,暂时的交给亲戚帮助照看,也是可行的,但监护的责任没有转移。如果直接把孩子送给亲戚抚养,这是法律不许可的,除非你们办理过继等手续。被过继人也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能办理过继手续。
对于合法的“过户”孩子给他人,我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也就是说,父母双方都需同意,不得存在送养一方的当事人瞒着其家人,必须夫妻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过户”。
除此之外,毕竟“过户”的对象具有特殊性,所以过户者应符合《民法典》的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在这一条中,提到了“生父母”,但是也要注意它的限定条件是确实“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而不是随便多生了几个女儿,想把女儿送人再生儿子的;更不是未婚期间意外怀孕,无法自己抚养又不愿拖累自己父母从而将孩子“转送”他人收养的那些状况。
当然,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成为合法的收养人。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中,对收养人的资格做出了如下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年满30周岁、有能力抚养孩子、无子女、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以,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随意“过户”自己的孩子给他人。父母们别再无知的把孩子随意送养了,因为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送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这会造成后续监护人的不明确,无法有效保障孩子的生活,孩子在成长中出现的社会问题会对家庭生活和孩子本身造成伤害等不良状况。
把小孩抱给别人抚养是违法吗?无论自己有多艰难,都不应该要将孩子抱给别人养。如果你还没有准备好成为父母,没有准备好对孩子负责任,请不要贸然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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