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妈妈的孩子如果要跟父亲姓就需要提供父亲身份证件办理出生证,如果不提供父亲身份证件,就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叫什么名字,那么这个姓是用哪里来的,是否涉及小孩买卖领养超生等,所以跟父亲姓需要提供孩子父母身份证件办理。也可以按照单亲妈妈不记录父亲信息的程序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提供母亲户口本、身份证、未婚证明、单亲声明等材料,具体建议到分娩的医院咨询。但是单亲母亲不记录父亲信息,孩子就得跟随妈妈姓和跟随妈妈落户口。将来如果要加上父亲信息或者随父亲落户口必须做亲子鉴定。
单亲母亲如何办理准生证
单亲妈妈办准生证流程:
1、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
2、拿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3、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
4、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5、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然后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单亲妈妈办准生证材料: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
5、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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