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责任完全归咎于驾驶员。交警会对双方车辆的驾驶员进行责任划分,同时会对同车人在事故中受伤的责任进行认定。若同车人受伤,则其他人只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需满足过错情节的条件,如把车借给或借给不具有驾驶资格的人,或明知车辆存在故障不能驾驶还借给他人驾驶等。如果车辆所有人是单位或雇主,则不需要有过错,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责任完全归咎于驾驶员,因此交警会针对双方车辆的驾驶员进行责任划分,同时,若同车人在事故中受伤,交警也会对同车人的责任进行认定。除此之外其他人只会对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是要对本起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情节(如把车借给或者让给一个不具有驾驶资格的人或者把车借给明知醉酒或者其他因素不能驾驶车辆的人或者明知自己的车辆存在故障不能驾驶还借给他人驾驶的等)。若车辆的所有人是单位或者雇主的那么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需要有过错。
交 通 事 故 的 连 带 赔 偿 责 任
交通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因一人的过错行为导致多人的损失,被侵权人可以请求所有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或者行人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或者管理人与该机动车使用人、乘车人或者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连带赔偿责任制度的建立旨在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使更多的违法行为者承担责任,从而降低交通事故的赔偿压力。然而,连带赔偿责任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由于机动车使用人或者管理人在许多情况下难以确定,因此很难确定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给受害人带来一定的困扰。其次,连带赔偿责任制度可能导致被侵权人遭受过重的赔偿责任,特别是当多个违法行为人无法确定或者赔偿能力不足时。
因此,对于交通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制度,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合理地确定各方的赔偿责任,维护受害人的权益,促进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交通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制度旨在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使更多的违法行为者承担责任,降低交通事故的赔偿压力。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机动车使用人或者管理人在许多情况下难以确定,导致难以确定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给受害人带来困扰。因此,对于交通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制度,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合理地确定各方的赔偿责任,维护受害人的权益,促进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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