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车祸是如何给予补偿的?
时间:2023-07-26 06:10:12 40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辽宁车祸给予补偿的方法:

1、对于有人身损害的,支付相应的医治疗支出费、食宿费等;

2、对于造成残疾的,支付相应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3、对于导致死亡的,支付相应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辽宁车祸赔偿范围

1、辽宁车祸赔偿范围: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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