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民间借贷纠纷后,当事人双方可就争议焦点自行调解解决纠纷。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于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性质,因此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人基于借款合同诉至法院请求债务人还款的,可以向债务人住所地或者借款合同履行地提起诉讼。
多数债权人在借钱给债务人时,为了保障自己能够在还款期届满后能够拿回借款,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人。担保行为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在签订担保合同时,一定要明确是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不能还款时才能够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而连带担保,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院与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处理
遵循下列原则处理: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24%。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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