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逾期交房问题的解决方法主要是,要求开发商尽快履行交房义务,若经过反复催促后,开发商仍然未能在三个月合理期间内交付房屋的,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所订,否则购买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购房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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