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害国家安全罪审理程序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审理程序为:
1.开庭。
2.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法庭经过调查,如果认为案情已经查清,当事人也没有再提出需要补充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即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法庭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
5.评议、判决和宣判。
二、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行为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罪主要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等犯罪。
三、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征是什么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征是:
1.这类犯罪所危害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所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行为;
3.主体通常是中国公民或者外国籍人、无国籍人,也可以是境内外机构、组织;
4.主观方面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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