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超一个月单位怎么赔偿
工伤超一个月单位要依法赔偿其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解约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公司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还要赔偿医疗费、康复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社保工伤报销流程
社保工伤报销流程如下: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三、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患职业病;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n(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n(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n(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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