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的学籍证明办理要求
1、办理学籍证明时,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必须携带好学生证(学生证需注册);如学生证遗失或正在补办中,学生可以前往二级学院办理加盖公章的注册证明,凭证明前往教务处办理学籍证明。
2、如学生本人持有自带的学籍证明模板,教务处须审核学生自带的学籍证明的文本内容,并有权拒绝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上加盖公章。
二、大学生的学籍证明
学生_________,性别_____,
_____年_____月出生,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是我校(院)__________________专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专科/研究生在校学生,该生于_____年_____月入学,学制
_____年。
若该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达到学校相关要求,将于_____年_____月毕业,取得毕业证书。特此证明。__________大学(学院)
学籍管理部门(盖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1、本证明仅供XX省内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本科、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使用。
2、本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盖章后生效,二级学院盖章无效。
3、报名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此证明原件,复印件无效。
三、学籍证明的作用
是在以后从事工作时的一种证明,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
一旦大学生按规定获得了某所高校的学籍,就享有使用该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刻苦学习,遵守学生行为规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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