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明书》是指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不同于法院的判决书和调解书,在此类证明书上,仅载明双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案号及案件生效日期,隐去了裁判文书的其它内容,有效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方法只有两种:一是到民政局登记,领取离婚证;二是到法院打官司,由法院下发判决书或者调解书。通过的法院离婚的,没离婚证,只能使用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来证明离婚事实。
一、离婚后想复婚怎么办?
办理复婚时,应当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双方当事人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并且要出具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填写《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复婚,就是离婚后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当事人离婚之后想要复婚的,应当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或者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审核之后,认为符合复婚条件的,撤销之前的离婚证或者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发给复婚登记证。
二、判决离婚后需不需要办理离婚证
法院判决离婚后不需要再办理离婚证。法院的判决书相当于离婚证。我国目前存在两种不同方式的离婚。一种为协议离婚,选择这种方式需要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然后到民政局办理手续,取得离婚证;另一种是到法院起诉离婚,取得调解书或判决书。两者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就已经解除,可以带着法院判决书到民政部门办理再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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