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对于农村宅基地的出售有何具体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农村宅基地证去哪里办
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办理宅基地证流程如下: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三、查宅基地需要什么材料
查宅基地需要的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还有申请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3.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界址确认表等地籍调查成果资料。还需要门牌,民政部门有效证明材料。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5.土地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n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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