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人中有未成年,可以代理继承吗
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款,当被继承人的孩子不幸早于其父母离世后,应由该孩子的晚辈直系血亲来行使代位继承权,即使这些孩子尚处于未成年阶段同样具有代位继承权;值得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仅仅适用于法定继承而非遗嘱继承,因此,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将不会出现代位继承这一现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一个继承人诉讼另一继承人财产数额谁举证
在遗产纠纷案件中,关于财产价值的举证责任原则上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
该原则要求提起诉讼的继承人(亦即原告)必须对其宣称的财产价值承担起举证责任。
详细而言,原告需着手搜集并提交充分且确凿的证据用以证明所宣称的财产价值。
其中可能涉及到的证据形式包括遗嘱、资产清册、银行账务记录、房产估价报告以及其他与之相关的各个文件和凭证等等。
原告有必要确保提供的证据真实可靠、内容详实无缺,并且这些证据要能清晰明了地展示出其主张的财产价值。
相对应的,作为被告的其他继承人享有对原告呈交的证据进行质证以及反辩的权利。
若是被告认为原告递交的证据尚不能充分支撑其主张的财产价值,那么被告便有机会提出与其相左的证据或者反驳论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全文6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